達州市開展“十年禁漁”和禁漁期宣傳
為進一步維護達州市禁捕秩序,貫徹落實“十年禁漁”和禁漁期工作的規定,更好地養護水生資源,維護水域生態環境平衡。近日,達州市禁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市農業農村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市交通運輸局組成聯合宣傳組開展“十年禁漁”和禁漁期宣傳活動。
活動中,聯合宣傳組宣傳人員深入通川區、達川區、宣漢縣和渠縣人口集中的碼頭、場鎮和群眾聚集地宣傳“十年禁漁”和禁漁期工作的法律法規,通過走訪群眾進行交流座談,在餐館、碼頭、水產品市場等地,通過發放《禁漁倡議書》《禁捕退捕小知識》和《禁漁通告》等宣傳單、張貼宣傳通告、現場交流講解等方式對群眾就禁捕工作中的政策方針進行宣傳。結合《漁業法》和《長江保護法》的法律規定,詳細告知廣大群眾禁捕時間、禁捕范圍、禁用漁具、違禁處罰等主要內容,并對群眾提出的疑問及釣魚規定進行了現場解答。此次宣傳共計發放資料1200余份,接受群眾咨詢22人次。
責任編輯:
祝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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